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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0年2月2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通过)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3-05 16: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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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实施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23456”思路举措,找准监督重点,扣紧社会关切,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为我市打造宜居宜业宜游“世界客都·长寿梅州”,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应有贡献。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及开展环境污染治理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时间安排在3月份,有关工作由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委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我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时间安排在5月份,有关工作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时间安排在5月份,有关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我市贯彻实施《条例》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时间安排在5月份,有关工作由社工委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时间安排在9月份,有关工作由农村农业工委负责。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全市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时间安排在11月份,有关工作由财政经济工委负责。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时间安排在11月份,有关工作由财政经济工委负责。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安排在11月份,有关工作由代表联络工委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时间安排在5月份,有关工作由财政经济工委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间安排在7月份,有关工作由财政经济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20年上半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间安排在7月份,有关工作由财政经济委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19年市级决算草案报告,审查和批准市级决算。时间安排在9月份,有关工作由财政经济委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间安排在9月份,有关工作由财政经济委负责。

(六)审查市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有关工作由财政经济委负责。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华侨民族宗教外事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检查《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视察专项工作

(一)视察我市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情况。时间安排在5月份,由农村农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视察我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情况。时间安排在6月份,由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视察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情况。时间安排在8月份,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视察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情况。时间安排在9月份,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五、专题调研

(一)围绕我市少数民族工作开展调研。重点调研推进少数民族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专题调研报告拟提请5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由华侨民族宗教外事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围绕我市城市、圩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情况开展调研。重点调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专题调研报告拟提请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由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六、专项督查

开展“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4%用于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督查报告拟提请11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组织实施,财政经济工委配合。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的要求,按照《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继续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的作用,加强对县、镇两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示范点建设,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由法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以上监督工作计划,请各相关委、室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计划任务。

 

附: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表

 

 

 

 

附件: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

工作计划安排表

序号

时间

监督项目议题

责任部门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

 3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委

2

 5

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情况的报告

监察司法工委

3

 5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教科文卫工委

4

 5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的报告

社工委

5

 9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农村农业工委

6

11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财政经济工委

7

11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财政经济工委

8

11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代表联络工委

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9

5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财政经济工委

10

 7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财政经济工委

11

 7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20年上半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财政经济委

12

 9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19年市级决算草案报告,审查和批准市级决算

财政经济委

13

9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财政经济委

14

根据上报时间确定

审查市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财政经济

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15

6

8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

华侨民族宗教外事工委

16

8

检查《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社会委

视察专项工作

17

 5

视察我市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情况

农村农业工委

18

 6

视察我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情况

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委

19

8

视察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情况

监察司法工委

20

 9

视察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情况

教科文卫工委

专题调研

21

 4

围绕我市少数民族工作开展调研

华侨民族宗教外事工委

22

 8

围绕我市城市、圩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情况开展调研

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委

专项督查

23

10

督查“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4%用于教育” 政策落实情况

教科文卫工委

财政经济工委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24

全年

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11月份听取和审议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法工委和相关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