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杨 平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郑理良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吴 军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国桥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曾洪坚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