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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上午,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梅州市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名单。至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正式成立。
据了解,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对法规进行统一审议,并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等材料。法制委员会的审议,是一种全局性的审议,是法规审议的一道关键性关口,实行这个制度,有助于保证立法质量,分清立法轻重缓急,有利于维护法制的统一。
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随即召开首次会议,听取了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代表审议情况,讨论了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表决稿),决定将其提交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主席团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钟勇生主持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