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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我市地方立法质量,更好地发挥专家、学者和实践工作者在地方立法中的作用,拟建立梅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现将选聘专家学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咨询专家库的组成
遴选大约10名专家学者组成立法咨询专家库,任期5年。
遴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择优、适用、自愿和动态的原则,综合考虑选聘对象的学历、履历、特长,并考虑年龄结构、行业结构等因素,公开选聘具有较大影响、较深造诣、较高学术成就的专家学者或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立法咨询专家库由三个部分组成:
一是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的专家,人数3人。
二是其他专业的专家和实务工作者,人数6人。包括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等领域的专家和实务工作者。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专家和实务工作者人数约2人;环境保护方面专家和实务工作者人数约2人;历史文化方面专家和实务工作者人数约2人。
三是语言文字专家,人数1人。
二、选聘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宪法法律;
(二)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信仰,优良的学术品行,公道正派;
(三)自觉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善于理论联系实际;
(四)在专业领域内学有专长,有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五)热心参与咨询工作。
三、注意事项
接受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至8月10日。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登陆梅州人大网下载报名登记表格,于规定的时间内到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报名。
联系电话(传真):0753-2188316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