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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来源:梅州人大  时间:2017-07-28 15: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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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6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君铁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健平、曾小华、张映平、蓝伟东,秘书长潘小韬及委员共30人出席了会议。副市长吴泽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思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少荣,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了《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梅州市“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的议案,并通过了相关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梅州市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富硒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对台交流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七届人大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批准撤换李苏明的蕉岭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报告,以及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在审议《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修改稿较草案有较大进步,各种法律表述和用词更加准确、规范,但也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建议今后要继续征求各方意见,认真修改完善,使条例更科学、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在审议梅州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梅州市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上半年我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尤其是固定资产投资和民生支出增幅大,亮点突出。针对存在的经济增长压力大、工业持续低位运行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紧抓重点项目推进、切实加大有效投资,紧抓创新驱动发展、招商引资,促进工业提质增速,紧抓社会民生建设,保障民生持续改善。

  在审议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群众环保意识普遍增强,城乡环境不断改善,但也存在资金缺口大、村镇规划建设滞后等问题。建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扩大宣传,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和经费投入,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科学规划,合理有序推进。

  在审议我市富硒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我市立足资源优势和世界长寿乡、中国长寿之乡品牌优势,积极打造“世界客都•长寿硒谷”品牌,富硒产业发展取得良好开端。建议进一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打响富硒产业发展品牌。

  在审议我市对台交流工作情况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我市要在全面推进梅台两地经济文化等领域合作交流的基础上,创新开展对台合作交流,拓展交流领域,加强企业交流和民间交流,不断优化台企发展环境;坚持重心下移,加强县级以下对台交流,支持和指导基层积极开展对台交流活动。

(张小媚 研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