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0日,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等一批人事任命名单。该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为单独设置正处级机构,下设办公室,编制3人,主任、副主任各1人已到任。目前,梅州市级和8个县(市、区)人大均已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增加了编制,配备了人员,并迅速行动,明确了对口联系部门名单和2019年监督议题,正式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