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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7-31 09: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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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敏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健平、曾小华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映平、蓝伟东,秘书长黄立强及委员共23人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远青,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梅州市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并通过了相关决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名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人选的议案,并通过了梅州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名单;审议通过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七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名单,新任职人员参加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的宪法宣誓。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上半年我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我市要抓好大项目投资,加快推进在建项目;要全力扶持巩固传统产业,支持培育新兴产业,特别是“5311”产业体系的建设;要科学研判当前经济形势,落实“民营经济十条”和“实体经济新十条”,着力在改善营商环境、为企业保驾护航上下功夫,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居民消费。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下半年的财政收入要加大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投入;要加强新增投资项目的监管,严格控制非生产性的开支,提高资金使用率,避免浪费。

在审议《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草案修改稿)》完善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各项制度,契合当前农村发展趋势。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我市要认真落实城乡统筹工作,做好垃圾分类处理总体规划和工作方案,提高群众对垃圾分类处理的认知;要加大财政投入和资金的统筹,推进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末端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