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要闻 > 新闻动态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
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下月19日召开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25 10:00:12
【字体: 打印页面



12月23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0年1月19日在梅州城区召开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敏委托,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健平主持。市领导李远青、曾小华、张映平、蓝伟东等出席或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七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说明》,表决通过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七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人员的决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曹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