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9日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财政经济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