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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至2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蓝伟东参加活动。
调研组先后前往梅江区西阳镇政府、梅江区政府、中石化广东梅州石油分公司、梅县区程江镇政府、梅县区政府、市应急管理局等地,认真查阅工作台账、检查设施设备,详细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汇报,并就《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座谈交流。
蓝伟东充分肯定我市各级政府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她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有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二要层层压实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压实各级各职能部门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明晰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突出管在前、抓早抓小,强化执法监管,提升执法效能,加大科技监管投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科学化管理水平。三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补齐工作短板。要完善和落实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持续加大《条例》宣传、人员培训、队伍建设和执法力度,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曹优生 研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