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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本站  时间:2021-12-16 11: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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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6日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在梅州城区召开。建议会议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梅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梅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预算草案,批准梅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梅州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8.选举梅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9.选举梅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10.选举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1.通过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12.票决梅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13.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会议召开时间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