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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二审审议意见
2020年7月29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现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提出的意见综合汇总如下:
1.梅州红色资源相当丰富,保护任务相当繁重。建议树立保护也是发展、发展也是保护的重要理念,将保护意识放在首位,优先保护、依法保护年久失修和面临损毁危险的红色资源。及时保护才能有效利用和发展。
2.建议加快颁布实施该条例,省内省外其他兄弟市有实施类似的条例,梅州全境属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众多,保护迫切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