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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7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现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综合汇总如下:
1.建议加大处罚力度,建立追责制度,才能使条例各项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2.建议在我市财政较为薄弱的基础上,实行分批次重点保护,打造有亮点的红色资源保护项目,集中利用好上级财政专项资金。
3.建议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高梅州红色名片知名度,可以与其他旅游项目相结合。
4.红色资源立法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营造浓厚的红色氛围,彰显苏区精神。条例实施后,相关部门应当重视收集红色故事,不断挖掘和宣传,与其他文旅产业相结合,利用红色名片把人气和消费吸引过来;另一方面,也希望条例能落到实处,加大追责力度,条例实施得好有利于梅州苏区政策的落实。
5.黄花岗起义是近代史上一次具有较全面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1911年中国同盟会在广东省广州市发起的一场起义。在广州,关于黄花岗起义相关资源被定义为“红色资源”,相比较之下第三条立法定义“新民主主义时期”是否不够全面?
6.客家文化历史见证了客家人的迁徙、勇敢开拓的精神,也融入了梅州独特的红色文化和苏区精神,建议将客家文化历史与革命传统教育相融合,并明确各类学校的研学教学要求,进一步加强客家文化的开发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