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2月28日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17日在梅州城区召开,建议会议议程:1、听取和审议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梅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梅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8年市本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梅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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