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12月28日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徐  吨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志平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黄莉芬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  林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黄莉芬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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