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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8日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少荣检察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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