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发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收到该《实施办法》后,平远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在主任会议上组织学习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为《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据了解,平远县从三方面做好学习贯彻工作。一是平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迅速组织学习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6月29日,平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实施办法》专门组织了学习,研究贯彻实施意见,将贯彻实施《实施办法》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一项重要工作向县委报告,《将实施办法》转发各镇人大并抄送县政府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同时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要认真学习领会,依法依规做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深入监督相关单位做好《实施办法》的解读及相关工作的衔接。二是平远县委高度重视,为更好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作出批示、提供保障。7月6日,平远县委书记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县委的专项工作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县委相关领导、县直相关部门要针对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有针对性地认真梳理,研究,解决,从而更好地推动《实施办法》的实施。同时,在平远县委常委会上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好党中央的这一改革部署;平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学习领会和积极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做到敢监督、善监督、会监督;平远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站位 ,积极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主动配合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同时,为更好对接平远县委书记批示的落实,经平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建立了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将对接工作落实到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经工委、选联工委等相关部门。三是平远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深入政府相关部门,推动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对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指示和要求的落实。该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分别到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解读《实施办法》,明确职责,提出做好各自本职工作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相衔接的要求。
平远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以上三方面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为今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打下了良好基础,营造了良好氛围,提供了坚实保障。
(陈永和 卓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