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梅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的决议
(2021年2月2日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梅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梅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梅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