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兴宁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二次会议。会议按照《广东省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首次听取了三个人大街道工委关于2020年度工作情况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人大街道工委委员的人事任命,进一步完善了人大街道工委组织建设,这是兴宁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又一重要举措。
会上,兴田、福兴、宁新三个人大街道工委围绕加强党的领导、依法履职行权、发挥代表作用、完善自身建设等方面,详细汇报了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以及2021年工作安排; 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各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成绩,并从实施《条例》内容,健全工作机制、发挥联络站平台作用,加强经验总结等方面要求各街道人大工委要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提高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和制度水平。同时要求人大街道工委要主动担当作为,紧紧围绕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工作部署和街道党工委中心工作,结合兴宁市推进县乡人大“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党史学习教育,科学制定街道人大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不断巩固街道人大建设基础,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给人大街道工委副主任颁发任命书
近年来,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立足街道人大工作新要求,以强化党的领导、完善组织建设、夯实履职平台为抓手,不断提升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有效发挥了街道人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作用。特别是自去年10月份《条例》实施以来,常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学习《条例》内容,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今年3月,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率队调研街道人大工作,深入了解街道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加强党对街道人大工作的领导、完善人大街道工委建设、依法履职行权等提出意见建议。
下一步,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全面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继续坚持和完善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报告制度,主动研究解决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重要问题,推动人大街道工委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强化落实常委会领导和各工委挂钩街道工作制度,加强对街道人大工作的调研指导,抓实重点工作,全面推动街道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率队到福兴街道调研人大工作
(兴宁市人大办公室:李宗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