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

2023314日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3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立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助力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建设,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

一、做好法规草案审议和预备项目调研工作

按照市委部署,在广泛征求意见、调查研究、论证评估、统筹协调的基础上,2023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初次审议项目3

1.梅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2.梅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3.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

(二)继续审议项目1

梅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三)法规修正项目2

1.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2.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四)预备项目2

1.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梅州市中心城区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理规定

二、围绕党委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所赋予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事项的立法权限,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立足我市市情,聚焦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加快制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法规。重点做好《梅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梅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的审议工作,确保法规按计划提请常委会审议。

三、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主导作用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依法行使立法权,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立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与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法规起草单位、立法基地之间的沟通协调,提前介入法规起草工作,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积极推动立法进程。加强和改进法规审议工作,充分听取人民群众和各方面的立法意见,主动进行协调,广泛凝聚共识。

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立足省情市情县情实际,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突出地方特色,把上位法关于权利义务、权力责任的规定细化、具体化、程序化,增强法规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宣誓性、口号式立法,做到导向更明确、内容更精简、体例更简洁,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尊崇民意、开门立法、问法于民,做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拓展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深度和广度,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群众和基层倾听民意,实事求是地作出立法决策,实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恪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按照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办事,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不与立法原则相违背,不与上位法规则相冲突,使法规始终与上位法精神和要求相一致,自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要坚持一手抓立法,一手抓实施,加强对法规实施的监管,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后评估工作,让制定的法规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五、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保证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做好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加强对县、镇两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示范点建设。对《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备案审查工作培训会议。充分发挥备案审查专家在备案审查工作中的作用。

六、加强立法宣传和舆论引导

加强立法宣传,丰富宣传方式,拓展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报纸、电视台等宣传渠道,探索新媒体方式征集意见和法治宣传,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做好法规起草、审议阶段和实施后的全过程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凝聚立法共识,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各方面立法认同,为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

项目

类别

法规名称

提案人

提案

时间

一审

部门

一审

时间

二审

时间

三审

时间

备注

初次审议项目

梅州市海绵城市

建设管理条例

市政府

2023

3

市人大常委会

城建环资工委

2023

5

20237

(拟表决通过)

 

制定

初次审议项目

梅州市河道采砂

管理条例

市政府

2023

7

市人大常委会

城建环资工委

2023

9

待定

待定

制定

初次审议项目

梅州市校园足球

发展促进条例

市政府

2023

7

市人大常委会

教科文卫工委

2023

9

2023

11

待定

制定

继续审议项目

梅州市扬尘污染

防治条例

市政府

2021

8

市人大常委会

城建环资工委

2021

9

2023

7

待定

制定

 

法规修正项目

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市人大法制委

2023

11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023

12

(拟表决通过)

 

 

打包

修正

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预备项目

梅州市优化营商

环境条例

市政府

 

制定

预备项目

梅州市中心城区滨水临山地区

规划管理规定

市政府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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