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等有关规定,经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刘煊同志到我单位工作,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或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2日
监督电话:0753-2246154
附件: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拟录用人员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录用人数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性别 |
毕业院校 |
1 |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
10800142391001 |
一级科员 |
1 |
刘煊 |
114413018022 |
女 |
华南理工大学 |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