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1次主任会议

9月15日上午,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正勇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蓝伟东主持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德凤、黄立强、张达宏,秘书长邓国功等参加会议。

会议决定,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会期半天。建议议程为:审议《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审议《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市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畜牧品种改良议案》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八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了《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草案)》《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和梅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八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市推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生产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并通过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部分调整的方案》《关于视察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建设用地申报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工作方案》《关于调研我市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情况的工作方案》,还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初审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外事工委关于我市外事工作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关于我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畜牧品种改良议案》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关于对市政府《关于我市<畜牧品种改良议案>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

(研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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