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1日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蓝伟东副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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