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兴宁开展立法调研

以立法促进青少年足球发展

5月1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达宏率调研组到兴宁市,开展《梅州市青少年足球发展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前往兴宁市齐昌中学、育新足球俱乐部,通过实地察看和现场交流,详细了解兴宁市在足球教学、场地建设、青少年足球发展等方面的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关于促进青少年足球发展工作情况汇报,并围绕《梅州市青少年足球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与育新足球俱乐部负责人、中国足球名宿谢育新和教练员、足球教师及其他与会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征集意见建议。


张达宏强调,制定《梅州市青少年足球发展促进条例》是弘扬足球之乡优良传统,提高青少年足球运动普及水平,推动梅州足球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青少年足球立法工作对于推动梅州足球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务实高效推进立法各项工作。要坚持深化改革、科学立法,探索创新立法理念和工作方法,全面提升立法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擦亮梅州“足球之乡”品牌。要持续加强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以高质量立法促进我市青少年足球高质量发展。

(研宣 陈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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