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报了全省人大环境资源领域2023—2024年度十大典型监督案例。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的工作案例《抓立法强监督勇担当 用心用情守护梅州绿水青山》入选。
据了解,此次典型监督案例入选名单中包括6个地级以上市案例,2个县(市、区)案例,2个乡镇案例,主要展现各地人大创新监督机制,提升履职实效,推动保护绿水青山的创新实践。其中,市人大常委会以生动的履职实践积极助力绿美梅州生态建设,为广东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前列作出梅州贡献,入选环保监督典型案例。
近年来,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先行,先后研究制定了全国首部以“森林火源”为管理对象的地方性法规《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创新提出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并出台《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在全省率先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以法治力量推动生态文明理念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监督力度,坚持重点领域“三必督”,切实提高监督刚性,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引导人大代表向“绿”履职,广泛开展绿美主题代表履职活动,聚力共建“人大代表林”,投身绿美梅州生态建设。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梅州市2023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位居全省第一,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前列,森林覆盖率多年来保持全省最高,成为广东最“绿”城市。
(郑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