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出台全国首部足球地方性法规《梅州市青少年足球发展促进条例》,围绕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在全省率先开展设区的市跨省区域协同立法,制定出台《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修正《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这是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守正创新,勇于探索实践,扎实推进高质量立法取得的亮眼“成绩单”。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部署要求,聚焦发展所需、群众所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共审议法规4件、通过3件;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7件,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法治动能。
敢于首创“走新路”
梅州素有“足球之乡”的美誉,是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市人大常委会顺应进一步擦亮“足球之乡”品牌的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对足球发展的美好期盼,将梅州足球发展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在没有专门上位法作为依据、其他省市立法可供参考的情况下,在立法道路上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不惧困难、探路前行。“我们摸着石头过河,认真收集和查阅足球相关文件资料信息超过1100多份,深入校园、走进球场,咨询走访专家、足球界人士,开展了60场次重要立法活动,收到修改建议150条,采纳了95条,为法规顺利出台做了大量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轮深度调研、反复征求意见、多场论证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三年磨一剑”出台了全国首创性足球法规《梅州市青少年足球发展促进条例》。
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共7章45条,主要包括足球普及与青训、人才发展、竞赛体系、场地建设与管理、文化与产业等内容,其中有多项是首创性规定,回答了“谁来踢球”“在哪踢球”“谁来指导”“踢球出路在哪儿”“足球产业如何更好发展”等现实问题,以开创性的魄力与细致入微的规划,为梅州足球乃至中国青少年足球的发展注入全新动能。
条例的出台落地,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全国、省级各大主流媒体特别关注留意、争相报道,梅州“足球之乡”的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开创我省设区的市跨省区域协同立法先河。为深刻吸取“6·16”特大暴雨灾害教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增列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立法项目。及时研究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探索区域协同立法”的部署要求,立足梅州龙岩地缘相近、山水相连,有共同的立法文化背景、现实需要这一实际,主动与福建省龙岩市人大常委会沟通联系,达成协同立法共识,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协同调研、协同立项、协同审议等开展合作,为全省推进设区的市跨省区域协同立法先行先试、探索经验。条例草案已于去年11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推进。
盯住重点“助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将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作为一项“重头戏”,努力以立法形式固化营商环境改革实践的经验做法,在法治化轨道上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提高条例精准性、可操作性,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到广州、佛山等地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走进产业园区、企业开展深度调研,邀请专家进行咨询论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多次论证修改,《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三审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5章33条,主要包括政务服务、创业支持、法治保障等内容,对办事指南的具体内容和提供形式、压缩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首问负责、创新创业激励政策、返乡投资服务机制、风险补偿金管理制度和应急转贷机制等作了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我们树立‘用户思维’‘产出思维’,在制度设计上突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立法目的,在具体措施上突出梅州地方特色。注重线上线下的政务服务标准化,结合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的要求,着力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更好地回应企业需求、激发市场活力,切实强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供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开门立法“促治理”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是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缩影。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基层立法联系点创先争优、提升效能活动方案,深化建设48个立法联系点,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地处一线的作用,同时注重数字赋能,依托“粤人大”“粤当家”平台,五级代表参与立法活动更加高效,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
据统计,2024年通过立法联系点共收到意见建议322条,194条被采纳,基层立法联系点真正成为群众身边的“民意窗”“连心桥”“直通车”,更多群众的“金点子”写进法规,化作促进治理的“金钥匙”,结出了惠民的“金果子”。
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调研时,丰顺县泰雅达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熊珍连在丰顺产业园区立法联系点提出了关于安排专门的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帮助企业快捷办理开办、税务、报关等行政手续的建议,被采纳写进了条例第十六条,转化成跟踪服务责任制的规定。“没想到,我的建议被采纳了。”熊珍连激动地说。这说明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不是做样子、当摆设,让老百姓的真实想法在立法中得到有效体现。
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等一批静态基层单元,在梅江区三角镇、梅县区雁洋镇积极开展镇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其中,市人大常委会和梅江区、梅县区、平远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经验在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信息刊登宣传,三角镇的试点工作经验在省级层面作交流推广,在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取得了新突破。
(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