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调研组到我市开展《广东省快递条例》立法调研 不断提升立法质量 赋能快递业健康发展

12月23日至24日,省人大法制委调研组到我市开展《广东省快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黄伟忠,省邮政管理局、省司法厅等相关负责同志和在梅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达宏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到中国邮政梅县区分公司、梅县区梅南镇快递综合服务站和雁洋镇兔喜快递超市、兴宁市桐灿快递有限公司等地,详细调研我市快递行业发展、末端网点运营监管、快递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等方面工作情况,围绕职责划定、快件投递、考核制度等立法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推进《条例》立法工作,是人大助力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条例》的制定,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快递市场监督管理,优化快递服务供给,更好保障快递用户、从业人员和相关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快递业转型升级,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调研组表示,将认真研究、吸收采纳调研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持续修改完善《条例》内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快递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使《条例》更具规范性、指导性、可操作性,通过高质量立法,助推快递业从高速增长迈向高质量发展。

(研宣 郑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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