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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下午,梅州、汕头、潮州、揭阳四市在梅参加设区的市立法工作调研座谈会。省人大法委副主任委员刘牧、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继钦、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小华,以及省、四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上,梅州、汕头、潮州、揭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交流了立法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对《广东省设区的市法规审查指导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了梅州今年上半年的地方立法工作情况。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将《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和《梅州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列为我市2017年立法计划制定项目(今年拟审议通过),将《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列为立法预备项目。我市制定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施行,这也是当前已颁布实施的首部实体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宣讲,制订六项立法工作配套制度,不断完善工作规程。今年将按照法定程序稳步推进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并将拓宽直接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的渠道,并适时增聘立法咨询专家,以切实提高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理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