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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个别立法预备项目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4-16 15:07:05  浏览次数:4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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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梅州市文明办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建议把《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或《梅州市关于<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施办法》列为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预备项目以及明年的立法制定项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促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常态化,结合我市实际,经梅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8次主任会议决定,在已公布的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增加《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预备项目,并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

 

附件:增加后的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的立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结合,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保障善治,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一、做好法规草案审议工作

按照市委部署,在广泛征求意见、调查研究、论证评估、统筹协调的基础上,2021年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安排审议的法规案1件

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二)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法规案2件

1.《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两项地方性法规的修正案

2.梅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三)预备项目2件

梅州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条例

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这些立法项目请有关方面搞好调研和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成熟一个审议一个”的原则,视情况在2021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二、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所赋予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立法权限,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做好《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梅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审议工作,确保法规按计划提请常委会审议。

三、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主导作用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与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法规起草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提前介入法规起草工作,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积极推动立法进程。加强和改进法规审议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主动进行协调,广泛凝聚共识。

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立足市情实际,坚持“小切口”立法,突出地方特色,把上位法关于权利义务、权力责任的规定细化、具体化、程序化,增强法规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导向更明确、内容更精简、体例更简洁,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开门立法,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到立法工作之中,拓展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开展调研的方式方法,深入群众和基层,倾听民意,实事求是地作出立法决策。

恪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照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办事,不与立法原则相违背,不与上位法规则相冲突,使法规始终与上位法精神和要求相一致。要坚持一手抓立法,一手抓实施,加强对法规实施的监管,及时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让制定的法规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五、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切实贯彻“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总要求,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保证中央和省令行禁止,保证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进一步加强省、市有关备案审查工作规定的宣传贯彻力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努力实现逐件审查,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市、县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的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普及使用,加强对县级人大常委会和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培训。

六、加强立法宣传和舆论引导         

加强立法宣传,丰富宣传方式,拓展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报纸、电视台等宣传渠道,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做好法规起草、审议阶段和实施后的全过程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凝聚立法共识,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各方面立法认同,为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项目类别

法规名称

提案人

提案

时间

一审

部门

一审

时间

二审

时间

三审

时间

备注

继续审议项目

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市政府

2018年12月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审查

2019年3月

2019年

7月

2021年7月

制定

制定项目

《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两项地方性法规的修正案

市政府

2021年4月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

2021年7月

 

 

打包

修正

制定项目

梅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市政府

2021年7月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审查

2021年9月

 

 

制定

预备项目

梅州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条例

市政府

 

 

制定

预备项目

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市文明办

 

 

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