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履职 > 立法工作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4-11 09:20:50
【字体: 打印页面

2024年3月27日上午,梅州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对《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会议的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会议认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事关梅州长远发展,是打造“苏区融湾先行区”的内在所需,是提升我市法治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条例的制定对我市深入实施《支持梅州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总体方案》,推动梅州进一步融湾入海,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条例依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作了详细规定,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抵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基本可行。会议建议,要严格遵循上位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可行性研究,广泛征求企业、群众意见,以小切口立法推动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要突出梅州地方特色,吸纳改革创新成果和融湾入海等政策利好,学习借鉴发达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条例内容,确保条例能落地、真管用。要进一步提升涉企服务的便利化水平,加强“放管服”政策宣传等,为条例制定和实施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