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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上午,梅州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现将会议的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会议认为,《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梅州实际,认真吸纳省市有关单位、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建议,进行了多轮次的修改,逻辑结构更加合理清晰,条文表述更加完善精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梅州实现高质量发展。会议建议,要进一步加强条例条款的可行性研究,秉承“用户思维”,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企业、群众意见,要重视解决一些单位部门整合后业务办事流程没有整合、简化问题,加强在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方面的硬性约束,推动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要突出梅州地方特色,吸纳改革创新成果和融湾入海等政策利好,学习借鉴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使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