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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5年2月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备案审查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完善机制,规范报备工作
一年来,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地方性法规3件、决议决定1件,接收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7件。
一是加强报备情况核查。连续四年推行报备目录年度自查制度,在开年伊始就通过发函、电话通知、工作群提醒等形式督促报备责任单位在第一季度完成好上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目录的电子报送工作,并通过目录报送来核查迟报、漏报的规范性文件,以自查、核查、提醒三重措施强化对市级“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是增进双向沟通交流。依托备案审查工作衔接联动机制,加强与市级“一府一委两院”的定期业务沟通和不定期走访交流,通过点对点的沟通交流及时研究处理涉及报备范围、报备格式、线上线下“双报备”的具体疑难问题,实现各种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应备必备”。
三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创新备案审查常态化调研机制,为全面掌握县、镇两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利用立法调研、基层走访、代表视察等工作机会开展备案审查业务调研,通过实地检查硬件和人员配备情况、了解信息平台账户使用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县、镇两级人大的备案审查业务进行指导。
二、真抓实干,强化审查质效
为切实做到“有备必审”,法工委协调各专(工)委按业务范围落实审查责任,将备案审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扎实开展清理工作,切实维护法治统一。法工委针对“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定”和“地方性法规中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两个主题分别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对梅州市现行有效的10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合法性、合理性和政策契合性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2022年以来市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36件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同步清理,对发现问题的规定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及时提醒制定机关将修改或废止工作提上日程。
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积极履行法定责任。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明确了起草单位的公平竞争自查职责,同时明确规定了审查标准。法工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梳理市人大常委会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等,对涉及和可能涉及影响营商环境、有损公平竞争的内容进行逐条清理,以高度责任感落实好条例要求,维护好国家法治统一。
三是做好查错纠错工作,着力彰显制度刚性。法工委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涉禁燃烟花爆竹的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工作,梳理出涉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规范性文件5件,研究认定五华县政府《关于五华县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市民政局等部门制定的《梅州市经营性公墓年度检查实施办法》中有关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符合上位法。对此,法工委及时指导纠错,同时向市司法局通报。经过督导,制定机关接受审查建议并第一时间启动修改程序,于去年3月和5月重新印发了修改后的文件。
四是积极开展镇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2024年1月,法工委按照积极性高、有实践经验、有基础条件的要求选取试点单位,确定梅江区三角镇和梅县区雁洋镇作为镇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法工委在加强指导、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在试点镇党委、人大、政府之间建立起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备案审查的衔接联动机制,对镇政府和镇人大在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和难题进行协同研究。指导试点镇结合代表联络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开展工作,以数字人大推广工作推动备案审查的宣传和意见收集。三角镇人大在2024年全省备案审查工作培训会议上就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工作成效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肯定。
三、不足之处
一年来,法工委在如何进一步开展好备案审查工作上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不少成效,但也存在不足,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一是面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大胆探索、改革创新的举措不够有力。二是人员配备不够到位。县级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受机关整体年龄结构偏大的影响,普遍缺乏具有法律专业技能或受过系统业务培训的工作人员。三是镇级备案审查工作开展困难大。镇级机构改革后实行党政办和人大办合署办公,备案审查工作人手缺乏,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镇级备案审查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四、2025年工作计划
法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1310”具体工作部署和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等工作,紧扣优化营商环境重点,稳步推进全市各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一)修订备案审查工作规定,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与代表建议、执法检查、专项调研、专题询问等工作相融合。
(二)推动建立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政府备案审查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入2025年度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三)全面推进全市镇(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发挥备案审查工作衔接联动机制作用,探索建立市、县、镇三级人大联合审查机制。
(四)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宣传和培训力度,利用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以及数字人大平台建设开展备案审查意见建议收集工作,发挥好备案审查专家的智库作用,做好市级备案审查业务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