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陈卓君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黄洪远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黄莉芬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刘宇辉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黄洪远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黄莉芬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梁凯明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李美香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巫乐庭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