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7日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朱红标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叶自辉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陆宝华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罗小明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