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8日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林强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宋玲的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康新标、石思强、林剑浩的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