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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制度机制 助推创建节约型机关
来源:本站  时间:2021-12-13 1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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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能源局、省财政厅、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有关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工作的部署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被列入2021年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任务单位名单。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高度重视,紧密部署,成立了节约能源资源管理领导小组,以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主线,设定节能目标,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

为了做好机关节能减排工作,强化政策实施执行,根据国管局《节约型机关行动方案》《梅州市创建节约型机关自评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定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制度》《方案》),为创建节约型机关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方案》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和具体实施做了详细规定,要求建立节能目标管理责任制、公共机构能耗计量和统计制度、能耗统计资料管理、调用和移交制度等,有专门领导全面负责节能工作,专人专岗负责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建立并规范能耗统计台账,定期开展用电、用水、用油统计,做到每一项账目都有记录、合规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关节能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等日常工作,把节能指标纳入年度目标体系,纳入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之中,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各委室节能工作情况,年终考核根据各委室节能工作成效给予表扬或公示、通报批评,倒逼节能减排责任落实到个人,做到人人自觉、互相监督。

《制度》《方案》还对节能、节水、绿色消费及采购、能源设备实施操作、宣传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更好落实落细,助推创建节约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