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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下午,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审查了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符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安排总体可行。建议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梅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梅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同时,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预算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有关规定。收入预算主要预期目标与我市经济发展目标相适应,支出预算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基本民生的保障力度,预算草案总体可行。建议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梅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报告》,批准2022年市级预算草案。(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