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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上午,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正勇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蓝伟东主持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德凤、黄立强、刘锐清,秘书长邓国功等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决定,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会期半天。建议议程: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3 年立法工作计划、2023 年代表工作计划、2023 年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的方案,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 2023 年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方案、关于视察我市“行政审批事项 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情况的工作方案、关于视察我市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情况的工作方案,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委关于我市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