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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
来源:本站  时间:2023-11-28 16: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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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上午,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正勇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蓝伟东主持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德凤、黄立强、张达宏,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邓国功及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副市长陈亮,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梅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关于梅州市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梅州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关于我市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等。

在审议《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的制定符合梅州足球发展实际,将对青少年足球尤其是校园足球发展起到重要规范和指导作用,要在确保不违反上位法的前提下,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提高法规质量,为擦亮梅州“足球之乡”金字招牌、助推青少年足球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在审议《梅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准确把握河道采砂管理立法的重点和难点,围绕规范有序开采、采砂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规划的科学性、许可的规范化、监管主体的明确、非法采砂行为的监管及法律责任等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提高河道采砂管理立法的质量,以良法促进善治。

在审议《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修订非常必要、及时。建议重新公布实施后,要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解读,引领全社会增强守法意识、树牢文明观念,以法规的有效落实执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相关单位要进一步优化收支结构,进一步加强对预算调整后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科学做好2024年市级预算编制工作。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梅州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全面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激发企业的动力活力;要指导企业优化经营指标体系,加强经营分析、组织调度,推动市属国企运行质量和效益整体好转;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持续提高国资国企抗风险能力。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运用好中期评估成果,深入分析短板弱项,科学研判发展形势,以更大决心、更高标准、更实举措落实既定目标任务,全力推动梅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全力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落实;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做好科学的施工、管理方案,把民生实事办成项目为民、施工顾民、结果惠民的大好事;要建立健全民生实事办理长效机制,持续增强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

在审议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把着力点放在抓落实上,努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紧盯问题、质量和结果开展监督活动,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建议落到实处;要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切实提高建议“落实率”和代表“满意率”。

会议表决通过了《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梅州市2023年市级财政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梅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八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金銮因工作变动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研宣 林德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