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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草案)》立法改稿会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7-08 10: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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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司法局、文化广电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等有关部门相关立法工作同志对《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改稿。

与会人员针对条例草案前期立法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本市各级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以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市直各有关单位等的意见,以及省人大专家论证会的论证意见,重点围绕条例名称、立法定义、经费保障、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名录调整、禁止行为、法律责任等内容积极建言献策,充分讨论,形成共识,进一步提高了条例草案的科学性、针对性、系统性、逻辑性和实用性。

市人大常委会拟于近期对条例进行第二次审议。开展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立法,是进一步加强我市红色资源保护、管理、传承和利用的现实要求,对于弘扬苏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促进梅州原中央苏区经济社会全面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