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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下属事业单位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1-10-08 1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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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人大机关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过渡期”工作人员交流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2021125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办下属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公开选聘1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如下:

一、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简介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为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及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选聘岗位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管理岗九级1名。

三、选聘对象

符合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过渡期”工作人员交流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2021125号)要求的工作人员:

市直单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市直全额拨款的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四、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

(五)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以上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公告

本次选聘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选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公告在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网站(https://www.mzrd.gov.cn/)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为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开展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工作,工作人员必须要求报考人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查看报考人员的粤康码、行程卡,对报考人员进行测温,符合规定后方可让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如报考人员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让其进入报名现场。

2.报名时间: 20211021日至20211025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三路88号市人大大楼3楼组织科(303室)。

联系电话:0753-2246154

4.有关要求及需提交的材料。

1)《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需报考本人签名)一式两份。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报考本人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7)《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3)。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选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报考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考试

1.本次选聘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即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选聘岗位面试成绩最高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为准。

2.选聘岗位没有成绩达到合格线人员的,取消选聘计划。

3.此次面试由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省市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选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和调动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在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网站(https://www.mzrd.gov.cn/)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因体检人选、考察人选自行放弃选聘资格,或体检、考察结果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选聘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档案审查不合格导致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面试环节防疫措施

(一)考试当天,考生凭身份证、粤康码(绿码、行程卡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记录正常)、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单为阴性、《疫情防控承诺书》,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经检查后进入考点,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存在《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4)所列不能参加面试情形的,不能参加面试。

(二)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我办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

七、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考人员回避事项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