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9日通过的《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13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
附件下载: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