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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4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蓝伟东率队到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调研我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
调研组先后到梅县区程江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兴宁市宁中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兴宁市政府接访中心、梅江区信访接待中心等地,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情况介绍,详细了解我市各级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区(市)两级政府相关情况汇报。
座谈会上,蓝伟东对我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调研实际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二要切实加大《条例》宣传培训力度。通过日积月累的宣传,增强机关干部和人民群众对《条例》内容的熟悉度,尤其要让《条例》宣传学习进机关,让机关干部思想上重视信访、工作上善于接访。三要加大《条例》执行力度。切实落实好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监督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责任主体,推动《条例》落到实处。四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按照《条例》要求配备好信访干部,抓好硬件建设,善于利用高科技手段提升网格化治理水平,推动全市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丘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