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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特色创新立法赋能高质量发展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回眸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1-30 15: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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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率先开展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站点融合方式创新推进立法联系点建设,扎实开展新兴领域立法调研……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新时代地方立法实践,交出了一份厚重的立法成绩单,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紧扣地方特色 精细推进立法

目前,我国还未有一部以足球运动为主题的法律法规。梅州开展校园足球立法,是对我市校园足球打造新时代发展样板的一次创新实验。梅州是“足球之乡”,校园足球底蕴深厚,通过精准立法,创新青少年足球发展模式,解决体教融合、场地保障、青训和人才保障等方面问题,为中国足球发展提供“梅州经验”,可行必行。

于是,《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被市人大常委会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该选题地方特色鲜明,得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肯定和重点关注,成为协助打造的精品良法之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结合多次征求意见、调研、改稿等情况,对条例反复打磨修改。2023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小切口”立法,是地方人大立法新风向。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因地制宜、实用管用原则,围绕某一领域具体问题推动“小切口”立法。《梅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就是市人大常委会着眼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个别地方出现的水环境污染、水资源紧缺、城市内涝等问题,助推梅州提升海绵城市建设水平而制定的。

“目前全省各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只有‘办法’,没有‘立法’。可以说,我市制定《梅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在全省开了先河。对梅州完善海绵城市建设长效机制,系统化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向‘先行示范’迈进,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条例借鉴其他省、市先进做法,经过归纳、提炼和多方征集意见后研究起草。2023年7月28日,该条例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经2023年9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还聚焦绿美梅州生态建设,认真开展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修改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良法保障绿色发展。


创新站点融合 精准收集民意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设在大柘镇城西城南社区居委会的平远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与该片区人大代表联络站一体化打造。

通过认真考察,当地人大邀请40名来自各行业的社区居民担任立法联络员和信息员,为立法联系工作提供群众基础和专业保障,畅通倾听民意“最后一公里”,做实履职为民“大文章”。

这是梅州人大推动站点融合建设创新实践的生动缩影。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市选取48个人大代表联络站,以站点融合建设方式,叠加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初步建立健全了功能集中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使立法民意“直通车”覆盖更广泛、类型更多样、作用更明显,进一步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梅州实践。相关经验在全省介绍推广,并被《中国人大》杂志宣传推介。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打造了四大类基层立法联系点,体现‘四色’,一是在梅州中心城区和各县县城所在镇、经济发达镇,以及各工业园区打造以改善营商环境为重点,服务基层治理、城乡建设与管理等立法工作的‘金色’联系点;二是在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突出、生态环境优美的乡镇或现代农业产业园内,打造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工作的‘绿色’联系点;三是在古镇古村和历史文化资源富集的镇区,打造服务历史文化保护立法工作的‘古色’联系点;四是在革命遗址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服务基层治理立法工作的‘红色’联系点。”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开门立法,问计于民。市人大常委会把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建议作为常态,做到立法意见征集有的放矢。根据不同领域的立法,分别到不同功能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如在开展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立法时,到全国唯一拥有县级中超足球队的五华县水寨镇、横陂足球小镇等联系点调研、征集意见,更具针对性,有效减轻了基层负担。通过站点资金、场地、人员、工作“四融合”,避免重复建设等浪费资源现象,力促立法联络、普法宣传、执法监督等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聚焦新兴领域 转化调研成果

如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做好立法调研,广听民声、广聚民意、广集民智是关键。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聚焦新兴领域重点领域,扎实开展立法调研。

去年,《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成为我市立法预备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实施“百千万工程”、发展实体经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前介入条例起草工作,认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立法调研,多次和市发展改革局研究讨论,召开立法工作协调会、专家论证会,结合调研发现的问题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以“人无我有,人有我特”精神,加强对法规起草工作的指导和论证,为今年确定《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立法制定项目夯实了良好基础。

去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专题调研。在调研过程中,部分企业反映我市新业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负担较重。为此,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调研组,深入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快递行业协会等进行调研了解,与部分企业代表座谈交流,发现当前我市企业职工医保缴费普遍存在数额偏高问题,于是形成了一份翔实的调研报告,转交市政府落实。值得一提的是,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对调研报告中提出的职工医保缴费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并及时出台了阶段性降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

“围绕平台经济和新就业形态的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同样经过深入调研,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难点,提出了探索建立适合灵活就业群体的参保制度、相对灵活的劳动保护法规制度等意见建议,成为市委决策和上级立法的有效参考。”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研宣 林德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