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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硕辅率队来梅开展《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
推动条例深入实施 取得更大实效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3-18 15: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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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硕辅率队来梅开展《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赵坤、省体育局副局长林瑛等参加检查。梅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正勇,市委常委、副市长赵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蓝伟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文威会见或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兴宁市神光山体育公园、大坝里运动场、明珠体育广场,五华县横陂足球小镇、奥体中心惠堂体育场、长乐公园,梅县区曾宪梓体育场,梅州市剑英体育馆、全民健身广场等实地察看,通过现场检查、听取介绍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所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认为我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在推进全民健身工作中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公共体育服务设施日趋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多彩,全民健身氛围浓厚、势头良好。

检查组强调,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工作,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生活的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全民健身的重要意义,着力推动和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紧扣《条例》规定,围绕法规宣传普及、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维护开放、青少年体育开展、运动休闲产业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保障等重点,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升法律法规实施的综合效果。要充分发挥梅州足球之乡等优势,把特色运动项目办得更加出彩,持续开展好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带动更多全民健身活动项目蓬勃发展,不断提高全民健身活动的群众参与度、满意度和获得感。要强化全民健身事业的经费保障,确保全民健身事业经费足额拨付、专款专用、公众受益,从资金上保障体育场馆设施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要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对全民健身活动的指导、服务作用。要通过全民健身事业的推广,积极促进体育市场需求增长,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研宣 赖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