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粤ICP备11003765号 粤公网安备 44140202000179号
梅州人大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11月28日,《梅州市青少年足球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足球的地方性法规,是梅州以法治方式推动足球改革发展的创新实践,将为梅州青少年足球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梅州素有“足球之乡”的美誉,是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在职业足球、校园足球发展方面有着坚实基础,但青少年足球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突出,青少年多元化、多层次的足球运动需求尚未得到较好满足。市人大常委会顺应人民群众对足球发展的美好期盼,自2022年10月正式启动青少年足球立法工作,力求通过立法巩固青少年足球发展成果,破除制约青少年足球高质量发展障碍,进一步擦亮“足球之乡”品牌,发挥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的示范作用。“三年磨一剑”。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通过深入校园、走进球场、咨询专家、走访名宿等形式开展深度调研,在全面摸清现状的基础上,组织起草法规文本,反复征求意见、多次论证修改,经市人大常委会三审表决通过,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条例》共7章45条,主要包括足球普及与青训、人才发展、竞赛体系、场地建设与管理、文化与产业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作用,在内容创设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政策规定提出了具体措施,着力解决体教融合、运动风险防控、足球普及、升学通道、人才和师资保障、学校和社会场地保障、足球氛围、足球人口就业等方面存在问题,以开创性的魄力与细致入微的规划,为梅州足球乃至中国青少年足球的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研宣 郑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