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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下午,市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会议对《梅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梅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5年预算草案进行了进一步审查。
会议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5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安排总体可行。
会议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5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突出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收支安排和政策措施协调匹配,优先保障“三保”支出。2025年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的规定,总体可行。
会议根据审查情况,结合各代表团和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形成了《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梅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梅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并一致同意将上述两个审查结果报告草案提交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审议。
(研宣 严海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