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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绿水青山间书写履职答卷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助力绿美生态建设
来源:本站  时间:2025-03-13 14: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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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朝露下,泮坑景区鸟鸣不绝,碧水蓝天相互映衬,生态之美尽显;盛夏艳阳天,剑英公园里阵阵荷香引得游人驻足轻嗅,风卷云舒美如画;日暮黄昏里,梅江河水面波光粼粼,映照着一江两岸的灯火夜景……


地处粤北生态发展区,绿色是梅州发展的底色。梅州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森林覆盖率多年来保持全省第一,空气质量优良率、水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先后获评“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并成功入选首批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这些荣誉背后,凝聚着梅州全市上下对美好生态环境的不懈追求和共同努力,凝聚着制度的力量、人民的力量、法治的力量。

近年来,梅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监督职能作用,广泛汇聚代表力量,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奋力在绿水青山间书写履职答卷。市人大常委会环保监督工作案例入选全省人大环境资源领域十大典型监督案例。

完善立法

筑牢生态安全法制屏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梅州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用好地方立法权的方式方法,聚焦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乡人居环境3个方面,持续推进生态环保法规制度建设。

在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首先将立法工作着力点放在遏制森林火灾上,研究制定了全国首部以“森林火源”为管理对象的地方性法规《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创新提出“森林防火责任制”,在保障社会需求的同时,全过程、全方位、精细防控森林火源,为梅州广袤的森林加上一层坚实的法律保护罩。

“条例对森林防火区的范围划定、禁止行为、野外用火审批条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对火源管控非常实用。”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条例实施以来,全市森林火灾的数量、受灾面积持续下降,森林资源得到有效抚育和管护,森林蓄积量稳步提高,梅州连续5年在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为粤港澳大湾区、沿海经济带筑牢了“粤北生态屏障”。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针对环保重点领域先后出台4部地方性法规,初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例如,在全省率先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将客家传统建筑自然消纳雨水和生活污水的理念融入其中,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聚焦韩江流域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在全省率先开展跨省区域协同立法,推动增强洪灾防治预警协调处置能力。“我们从减少废水废气排放、保护生态资源、打造宜居环境等方面开展立法,为全方位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法制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远东表示。

在法规的宣传带动下,弘扬生态文明、倡导绿色生活的社会风尚逐渐兴起,越来越多的市民成为生态文明的传播者、践行者和守护者。梅南镇梅南社区居民林先生对此感触颇深:“社区小广场宣传栏上有相关法规条例的内容,平时看得多了,自然就记在心里了,自己也会多加留意。”


立足于“法之必行”,市人大常委会深入抓好立法“后半篇文章”。近年来,先后对国家、省、市生态环保领域9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助推梅州空气、土壤、地表水等环境状况持续改善。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委主任余红辉就是执法检查的亲历者。“去年,我们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并向政府提出了针对性建议,推动全市建成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2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和135座具有压缩功能的转运站,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余红辉说。

强化监督

守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在推动环保监督工作中紧扣“上级部署重点工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三必督原则,充分运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专项督办等监督方式,找准存在问题,提出管用建议,推动问题解决,以有力有效的人大监督保障梅州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

兴宁市铁山嶂铁矿经过多年露天开采,尾矿、矿渣等造成矿区土壤酸化严重,地表贫瘠、山体裸露,残留的废石、废渣在雨水冲刷下极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着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2021年,铁山嶂生态治理项目被正式列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修复工程实施后,我终于有了‘安家’的感觉。以前每到雨季,经常要撤离,现在基本不用再‘跑’了!”提到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前后的变化,村民刘姐感叹道。



兴宁市铁山嶂废弃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前后对比

督办好涉及环保领域的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从不含糊、见行见效。“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对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至去年底,全市新增公共充电桩1139个,大部分乡镇(街道)机关停车场配建了充电桩,进一步满足群众绿色出行需求。”市发改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通过实打实的监督举措,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高质量办好梅江中游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碳汇造林、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3件代表建议,取得了积极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还持续加大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办力度,围绕全市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小水电站退出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丰顺县榕江北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确保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为推进梅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发动代表

加快绿美梅州生态建设

走进大埔县三河镇绿美公园,一棵棵树木在暖阳春风中昂首挺立,展现出勃勃生机,它们大多是去年4月省市共建“人大代表林”活动时,梅州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合力所植。


“去年,我们积极响应省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林’建设和市委‘廿林添绿’行动号召,向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发出‘人大代表林’共建倡议书,全覆盖发动代表捐款785万元,建成490多亩的省市共建‘人大代表林’,并打造91个县镇‘人大代表林’,植树数量和面积均排名全省第一,得到省人大常委会肯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陈汉杰介绍道,“各级人大也纷纷行动,组织人大代表通过‘认捐、认种、认养’等多种方式共建绿美家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梅州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基层、联系群众的作用,引导代表“向绿”履职,组织近万名人大代表开展履职活动2377场次,收集群众意见2735条,推动解决问题2113件,形成代表建议549件,助推绿美梅州生态建设更上一层楼。

更好地推动绿色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也是梅州市人大常委会主要的履职方向。去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印发《企业界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定点联系镇村助力“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引导广大人大代表发挥所在行业特点和资源、信息、技术、专业优势,帮助镇(街)、村(社区)进一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做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文章,为镇村发展注入动能。

省人大代表、梅州市风衣谷生态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雪莲便是其中的突出代表。她锚定“产业+文化+生态”发展思路,通过推进撂荒耕地复种、流转闲置资源、绿化美化生态,在兴宁市永和镇新寨村积极发展特色农旅产业,既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又增强了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带动了周边村民增收。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的宝贵财富,也正是因为这里环境优美、山清水秀,才能吸引众多游客光临新寨。”对于今后的发展方向,张雪莲表示,“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在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发展上着力,努力探索释放生态资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新路径,助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乡村发展越来越旺!”

(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