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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在全省开展省际区域协同立法,率先在全省开展地方河道采砂立法,率先在全国开展优化要素保障立法……一部部创制性的地方性法规,烙印下去年市人大常委会以改革创新精神制定法规的坚实足迹,彰显了人大以高质量立法为发展护航的政治担当。
“三个率先”加强立法供给
发展向前一步,法治就要跟进一步。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以“三个率先”推动立法工作不断迈出新步伐。
梅州与福建龙岩山水相连、水系相通,梅江、汀江作为韩江上游的重要支流,流域内山区占比超八成,特殊的地形地貌导致暴雨天气极易引发山洪、地质灾害,且灾害影响往往跨越行政边界,形成“上游下雨、下游受险”的治理困境。市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以创新精神探索实践,率先在全省开展省际区域协同立法,与龙岩协同制定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在职责落实、重点区域划定和预警、响应、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规定,以“区域协同”专章的形式,通过“思想协同、步调协同、机制协同、上下协同”,促进构建韩江上游暴雨灾害共防共治新格局。梅州、龙岩暴雨灾害跨区域协同应对经验获全国推广。

制定地方性法规重在有特色、能落地、真管用。“条例将气象历史记录、受灾多发的地方,特别是边远山区镇村划为重点区域,不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细化上位法未涉及的内容、措施,例如明确重点监管区域、建立一线风险预判制度、落实提前转移群众等具体措施,为边远山区镇村如何联动、如何行动提供法规指引和支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如何提升基层防御的主动性、自主性是立法的关键环节。“条例规定每个镇村编制‘一页纸’的应急预案,明确预警类型对应可以采取的响应措施,这样一目了然,也鼓励基层更加主动担当作为。”平远县泗水镇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敢于探索的步伐贯穿全年。率先在全省开展地方河道采砂立法,制定《梅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该条例将进一步规范和管理河道采砂行为,保障防洪、通航、桥梁码头等水工程安全和水生态安全。率先在全国开展要素保障立法,表决通过《梅州市优化要素配置促进创新创业条例》,及时将“免费梅州”改革举措上升为地方法规的创新举措,为市场主体提供全要素保障,推动创新创业,加快梅州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与此同时,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审议消防水源管理条例;开展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古民居活化利用规定等立法预备项目前期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还着力写好立法“后半篇文章”,通过统筹推进法规的宣传、普法、执法、评估等全过程管理,确保所立之法务实管用,得到有效执行;对剑英公园法纪长廊、梅州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马鞍山宪法主题公园进行了提档升级,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
“开门立法”察民情接地气
立法绝非纸上谈兵,而是要深入群众之中倾听心声。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问法于民,全年共收集意见建议530条、采纳375条。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设立在群众“家门口”的意见窗口,有着与人民群众直接联系的天然优势。2025年7月11日,梅江区三角镇墟镇片区基层立法联系点迎来一群“客人”——青年创业者、青年企业家代表以及人大代表等齐聚一堂,围绕《梅州市优化要素配置促进创新创业条例》畅所欲言。“要推动将创业者集中在一起,给予创业者所在行业上下游的一些资源,使初创企业有成长,增强再生能力”“建议增加物流支持方面的内容,方便企业对接物流企业资源”……与会人员提出的立法意见建议经基层立法联系点归纳整理后,很快就反馈到市人大常委会成为立法中的重要参考,其中大部分建议被吸收采纳到条例最终稿中,有效激发了基层群众参与立法的热情,让法律法规在基层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显著增强,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变成现实。

三角镇基层立法联系点正是我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建强工作阵地、激发工作活力,发挥基层立法“直通车”作用的鲜活案例。为进一步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基层立法联系点“融合建设”工作指引》《2025年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要点》等,将联系点与代表联络站、政法、社区、行业、专业等各方力量资源融合,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在开门立法的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还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立法的深度和广度,在每部法规出台前,均通过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凝聚各方共识。
打通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
备案审查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一环,堪称法治体系中的“质量检测关”。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严格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职权,全年审查规范性文件19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地方性法规3件,办理涉备案审查的代表建议1件,接收并处理公民审查建议1件。
基层是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备案审查的薄弱环节。市人大常委会在试点基础上,补强短板,全面推进镇街备案审查工作。“我们探索建立镇级规范性文件审查联动机制,推进市、县、镇联合审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备案审查的监督之义寓于代表建议办理中。通过协同代表建议办理,推动部门制定梅州市市辖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作指引,及时有力地支持了梅县区新城街道老旧小区增设电梯项目的推进,实现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研宣 郑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