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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下午,市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会议对《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梅州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梅州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预算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
会议认为,《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建议的精神,符合梅州市情与长远发展需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安排总体可行;2026年计划草案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安排总体可行;2026年预算草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突出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收支安排与政策措施协调匹配,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
会议根据审查情况,结合各代表团和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形成了《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梅州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梅州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并一致同意将上述三个审查结果报告草案提交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审议。
(研宣 陈思杰)